近年来,深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茶费提高,茶饮消费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纠纷必需品。然而,深圳在享受茶饮带来的茶费美好时光的同时,消费者也面临着诸多困扰,纠纷其中茶费纠纷问题尤为突出。深圳以深圳为例,茶费近期一起茶费纠纷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,纠纷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益借鉴。深圳
该案当事人为深圳市民潘某某。茶费2020年11月27日,纠纷潘某某在深圳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会员卡并预付充值2000元。深圳然而,茶费2021年5月26日,纠纷该公司更名为深圳某饮食文化有限公司,并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通知,以一元转让500万元精装修店铺为名,正式停业。这导致潘某某会员卡内1700元余额无法继续消费,从而引发纠纷。
潘某某遂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解除其与深圳某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的餐饮服务合同关系,退还餐饮费用1700元及相应利息。在此过程中,龙华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深圳消费者委员会的公益性职能优势,引导潘某某向其寻求法律帮助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,消费者协会具有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益性职责。因此,龙华法院在充分了解案情后,及时引导潘某某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寻求帮助。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介入调查后,委托工作人员及律师作为潘某某诉讼代理人,为其诉讼提供更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经过审理,龙华区人民法院认为,本案系餐饮服务合同纠纷。原被告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协议,但双方已实际建立预付消费关系,故应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最终,法院判决深圳某饮食文化有限公司退还潘某某会员卡内余额1700元及相应利息。
这起茶费纠纷案的处理,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。一方面,法院充分发挥了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能,为消费者提供了专业、高效的法律服务;另一方面,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为其他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借鉴。
在此,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办理预付卡、充值卡等消费时,要充分了解商家资质、服务内容、退款政策等信息,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。同时,若遇到消费纠纷,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总之,这起深圳茶费纠纷案的处理,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力保障,有助于促进我国茶饮行业的健康发展。在今后的消费过程中,我们期待更多司法实践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驾护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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